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的通知

  国家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相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0年度计划资助400人左右,并试点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博士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 何宏 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5.申请本项目前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6.非英语国家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7.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9.符合上述1-8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时间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本项目。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1月15日-9月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InterCommunion/Login.aspx),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及主要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并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研究所审核、推荐

  请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研究所人事教育处(307办公室)审核和汇总。

  3.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网上审核提交,同时在线生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汇总表》。

  设站单位须在每批次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人纸质材料与《汇总表》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4.遴选方式

  自2020年起,试点对世界排名前30名的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留学回国和外籍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本年度计划资助100人(其中留学回国人员50人、外籍人员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员,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次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次截止日期为3月15日,第二批次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获选结果拟于5月、10月份两批次公布。

  四、申报要求

  有申报意向的研究组,请联系、遴选和推荐符合条件人选申报,并分别于3月1日前(第一批次)和9月1日前(第二批次)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人事教育处,同时完成系统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于伟 2109059 renshi@yi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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