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及《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22〕21号)要求,现将我所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院委托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作为我院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申请受理机构,负责院属各单位申请人员的咨询、受理申请和汇总上报等事宜。
  二、项目受理时间
  2022年4月10日至25日
  三、受理材料要求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选派要求详见《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申请前往留学的目标单位应为相关专业领域世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材料具体要求请认真查阅《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如提供材料中有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四、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应符合《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及《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要求。 
    (二)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是我院公派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须遵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各项规定要求外,同时参照《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9〕39 号)进行管理。 
    (三)2022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预计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请注意,申请时提交的邀请信必须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2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否则将无法通过初审 
    (四)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同学科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的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五)被录取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时,须向所在单位报告计划派出时间、留学国别和单位、计划回国时间等信息,单位核实汇总后向院人事局报备。新冠疫情期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在出国留学前接种新冠疫苗,遵守我国及访问国疫情防控政策,在外做好个人防护。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须进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研究所将加强对本单位获得国家公派出国计划资助人员的规范管理,在保证稳妥的基础上执行相关项目。
    (六)国家公派留学申请相关文件,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综合项目专栏中查询。
    有意申报者,请在征得研究组/部门同意后(研究组成员需征得所在研究组长同意,研究组长需征得所在部门同意),填写《研究所公派留学申请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连同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2年4月25日中午下班前交至人事教育处307室。
    联 系 人:张璐,王勇
    联系电话:2109063, 210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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