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筹) 2008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暂行办法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所研究生,特制定烟台海岸带所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

一、奖助学金组成及发放办法:
1.
基本助学金:

   
硕士生200 /月,博士生300 /月, 统招统分的学生均可享受,新生入学时填写申请表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按月发放。
2.
科研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 硕士生 700 博士生 1500 元 人数控制在 20-30%
   
二等 硕士生 500 博士生 900 元 人数控制在
30-50%
   
三等 硕士生 200 博士生 300

   
科研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平时表现和论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按月发放。

3.研究助理岗位津贴:
   
按学生参与导师课题的情况及工作表现,由导师决定发放额度,经批准后按月发放。标准是:
   
硕士生 0-500元 博士生 0-1500 元。

   
博士生第一学期 硕士生第一学年在课程学习期间不享受。

二、其他
    1.以上各项奖学金累计发放,即优秀研究生可同时享受基本助学金、科研奖学金和研究助理岗位津贴。
    2
.为鼓励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所,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所的考生,被录取后,博士生一次性奖励3000 元,硕士生一次性奖励 1000 元。

    3
.博士生每年给予 1 次参加学术研讨会的资助(3 年中每人资助总额 6000 元);硕士生给予 1 次参加学术研讨会的资助(3 年中每人资助总额 2000 元);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给予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资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可以向研究所申请资助版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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